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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第四届长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论坛之“民族音乐学专业圆桌会议”


时间:2021-12-05   来源:西安音乐学院人文学院  点击:16

民族音乐学圆桌会议

主持人:张伯瑜教授

时间:11月7日下午14:00-16:00

2021年11月7日下午14:00-16:00,由西安音乐学院承办的“第四届长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论坛”之民族音乐学专业圆桌会议在腾讯会议上展开,会议由中央音乐学院张伯瑜教授主持,赵塔里木、张君仁、刘红、吴晓萍、高贺杰、贾怡、杨高鸽、朱婷、杨琛、凌晨、魏育鲲、欧阳平方、吴玉棠、郭小刚等20余名教授、青年博士参与讨论,来自30余所高校的200余名师生在线学习。

(会议主持人张伯瑜教授)

圆桌会议围绕张伯瑜教授提出的四个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1.民族音乐学的民族志书写问题

2.音乐本体分析中的人类学阐释

3.跨界族群音乐研究中的问题与方法

4.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中国经验

刘红教授从音乐形态分析的问题谈起,进而对音乐民族志写作和民族音乐学中国经验等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如要讨论研究音乐本体与文化之间的关系,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我们面对的是什么音乐、谁眼中的音乐。其次还需要明确,任何音乐记录都没有办法准确地记录出我们观察到的、甚至不完全属于音乐的一种文化现象。然后,在解释这种文化现象时,就涉及到了民族志写作的问题,而如何看待或者如何做到所谓的浅描与深描,则与研究者的文化觉悟有关。

同时,刘红教授还进一步发出诘问“我们经常说,民族志的写作如何保持客观、如何将文化现象放在一个比较平等、公立的状态下进行研究,但是大家是否想过西方学者创建的这套理论应用在他们自己的身上,与运用在我们作为非西方人的中国人身上的区别?”他认为:“应认识到西方学术理论及研究方法的产生、设计,并没有完全顾及到非西方学者的运用,所以我们应该要有自己的判断和主张,不能一味地套用……民族音乐学的中国经验,事实上是与民族音乐学的中国实践相联系,即我们做了怎样的民族音乐学研究,才有可能成就我们中国的民族音乐学经验……相信我们对自我音乐文化的研究、我们特有的智慧以及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性,这些是西方人无论用怎样的理论和方法来指引都没有办法达到的。如果我们这样做了,有了好的、越来越多的实践,我们的中国经验也就不言而喻了。”

魏育鲲博士提出:“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中国经验,它到底是一种研究方法上的经验,还是一种内容经验?是因为我们中国音乐的特殊性造就了一些特殊经验,还是说我们在研究方法或视角上会有一种经验?对于我们的研究而言,中国音乐本身有一些什么样的特殊性?在这个方面,我认为沈洽老师对于音腔的研究,应该被算作是一种中国经验。”

高贺杰博士表示,刻意去追求所谓的中国经验应该不是我们的研究初衷。我们研究的音乐事象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这种音乐对象所蕴含着的内容和意义本身就是一种中国经验。问题的关键则在于学者能否准确地把握我们的研究对象,能否进行真正深入透彻的研究。因此特别期待国内学术界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对象撰写出经典的音乐民族志,如此我们自身的中国经验也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吴晓萍教授认为:过去几十年学界关于传统音乐的研究,本身已经从音乐本体拓展到了社会文化历史的角度,但还没有上升到人类学的角度,所以这确实是个新问题。因为就目前学生的论文情况来看,大多是对某一个音乐事项背景、历史发展进行介绍与梳理,然后对本体进行分析,最后再从社会功能、民俗学、民族学的角度阐述其文化内涵。并没有专门从关联性角度、或者以实际的案例分析,为我们提供如何连接音乐本体和人类学两个层面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因此目前也还没有充足的、可上升到推而广之、可供大家参考或采纳的有益的中国经验,但这一问题的提出具有积极意义,为我们打开了一个思路。同时她认为这个问题的提出有其道理,当下提倡跨学科或新文科、尽量多地去融合其他学科的研究理念和方法为我所用的大背景,可能也是此问题提出的出发点。

杨高鸽博士、吴玉堂博士、杨琛博士分别以自身多年来对丧葬锣鼓及其乐社的研究、河西走廊音乐地理研究、少数民族乐器学研究为例,谈及了音乐形态分析和人类学阐释的意义,也对如何将二者结合的问题提出疑问。

张伯瑜教授认为这三个案例比较典型,杨高鸽博士的研究涉及仪式过程和乐社问题;吴玉堂博士的研究关于音乐地域性特征的人类学阐释;杨琛博士的研究则本身就具有很强的人类学意味,即从人类学视角出发的音乐物质文化研究。然后以丧葬锣鼓研究为例说明了讨论这一问题的必要性。他认为,丧葬锣鼓这个研究对象本身所具有的人文性已经超出了我们理解的音乐作为艺术样本所存在的价值,它在人生的特殊时间节点应用,从它的声音意义到声音建构,与舞台化或艺术化的表演都有所差别,所以丧葬仪式过程本身就具有人类学内涵。但是很多情况下我们的文本分析,往往只考虑它的结构内涵,却没有考虑其人类学内涵。

同时,张伯瑜教授以自身对戏曲音乐的研究为例,对如何将音乐形态分析与人类学阐释相结合的问题予以回应:“西方认知民族音乐学曾提出认知前途问题,其基本着眼点是它的认知模式,而创作的前提是社会共知现象。中国人的创作是按照社会共知原则进行的,所谓社会共知就是创作者和听众都知道的,个体性是融在共知性之内。所以中国曲牌、西皮二黄等就属于一个共知模式,对于演唱中的错误或不足,听众是可以听出来的。这种并非没有其创造性,只是创造性融在大框架之内,而这与中国社会结构和整体认知特点是一致的。”

欧阳平方博士作为本届论坛主题发言人和他的认知研究视角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圆桌讨论中,他也表达了自己研究中的困惑:“对音乐文化认知层面分析过程中,我们更多的是在田野中,运用文化持有者在具体特定的文化场景中的一些言谈信息,以及他们用乐实践过程中身体表演的一些动作,通过这些去捕捉他们涉及到认知方面的形式。那么除此以外,还能从哪些方面或维度去挖掘呢?”

张君仁教授对欧阳博士的问题予以回应,并认为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他认为:“怎么把音乐本体分析和人类学水乳交融地联系起来,这可能是技术以及方法观念层面的问题。我认为一个是中国经验,一个是人类学问题。一般的青年学生,有时会把人类学、音乐学和以前的音乐本体分析截然分开,好像以为民族音乐学不能研究分析音乐本体,只是研究音乐以外的内容,然而这是个误区。另外,我们现在对音乐本体分析已经不能停留在以前那种简单的学理分析、调式分析等方面,我认为张伯瑜老师关于中国传统音乐中戏曲音乐的模式分析法就很好。”随后,张君仁教授就自身的研究经历发表了关于音乐结构分析的观点,他认为:“中国传统音乐结构,如民歌单乐段、复乐段等结构模式,都与西方有很大差异,它们的创造方式不同。最近我对陕北民歌做了一些分析后发现,其中有一些西方音乐中可能没有的现象,比如在两个乐句之间插入一个不能构成乐句的部分。我觉得它应该与中国人的文化或音乐思维方式有密切关系,而这些确实都是大家比较疑惑的问题。”

关于跨界族群音乐研究中的问题与方法,凌晨博士结合自身对中越双边仪式音乐的研究情况表达了困难与困惑:“壮—岱/侬族群是中越跨界的同源族群,民族学或人类学研究可从体制、语言、服饰或建筑上去证明双边的同源性,而我的研究是通过巴托克旋律分类法,寻找双边的同根曲调以及核心音腔,进而证明双边在音乐上的同源性。所以,我的疑问是如何把文化中的音乐凸显出来?因为对于当地的受众群体而言,他们的音乐认同并非源于音乐的曲调和旋律性,而是源于唱词的内容,但是唱词又具有即兴性,那我们该如何记录书写呢?”

张伯瑜教授认为凌晨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仪式音乐中没有规定性,认同不在曲调而在唱词,而每次记录下来的唱词又有所不同,那么以音乐的视角来研究仪式音乐的意义是什么?另外,期间那些音调化的因素,在局内人眼中不见得就是音乐,唱词是主要的而并非是旋律,那我们记录旋律又有什么意义?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与思考。

针对四个议题,赵塔里木教授发表了个人观点:首先,音乐民族志是对田野资料的分析、认识与写作,要求研究者在进入田野之初即要树立文化价值相对主义观念,并在做田野工作对相关材料的用途予以思考,进而才能对文化进行阐释。其次,要把音乐的构成看成是一种人类的文化行为,它的构成源于文化所赋予的音乐思维,所以人类学的阐释是构成音乐本体的要素。再者,在跨界民族研究方面,最重要的是要了解跨界民族本身的属性——同源但并不生活在同一个国家之中,因此要关注其历史的传承和当下的变容,并在研究中运用比较分析等不同方法对相关原因进行解读。

最后,赵塔里木教授对圆桌会议进行总结,他认为这四个议题关乎到中国民族音乐学学科建设的基本问题,对推进学界的研究和学生的学术训练具有重要意义,大家在圆桌会议中对这些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发言积极、氛围良好。同时强调,目前学界从扎实的材料、音乐分析,到人类学与民族音乐学的接通、共时与历时的接通等方面优秀研究成果仍然较少。而这些问题仍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探讨分析,希望今后还可以组织这样的活动,设计出更多贴近我们研究实际的题目,使中国民族音乐学为世界的民族音乐学研究领域做出我们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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