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信息回顾
地方性研究分论坛:
时间:11月7日10:15-11:45
主持人:贾怡,中央音乐学院博士,天津音乐学院教授
评议人:张君仁,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
发言人及其题目:
1、陶雅,《民族音乐学视角下的东北鼓吹乐》
2、刘芳,《黔中屯堡花灯的“在地化”过程及其汉文化符号表征》
3、刘东兴,《河西走廊东部民间道教念诵类经韵地域属性研究》
4、马欢,《“秦筝归秦”之“归”新解》
时间:
11月7日10:15-10:30
题目:
《民族音乐学视角下的东北鼓吹乐》
发言人:
陶雅,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陶雅博士以民族音乐学视角下的东北鼓吹乐为研究对象,主要从东北鼓吹乐表演场域改变的因素(包括历史文化因素和地域环境因素)、文化中音乐的特质及功能和仪式音乐中人物的文化属性三个方面来进行论述。她指出,把东北鼓吹乐作为文化进行剖析,不仅是了解一个乐种形态的基础,也是深入民间音乐文化内涵的必要途径。通过对音乐文化内部各种结构的分析,进而更加深刻地了解东北鼓吹乐这一乐种的社会属性、地域属性、民俗属性、文化属性内涵及特征。
时间:
11月7日10:30-10:45
题目:
《黔中屯堡花灯的“在地化”过程及其汉文化符号表征》
发言人:
刘芳,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

黔中屯堡花灯蕴藏着丰富多彩的汉文化符码,作为一种儒家正统文化之礼乐教化的载体存在,它所映射的是国家传统汉文化主流意识在边疆地区的“在地化”显现,故而建构并生成了黔中屯堡花灯“一体多元”的表现形式。刘芳博士从贵州民间音乐文化研究的区域性转向、黔中屯堡花灯的产生与演变以及黔中屯堡花灯的艺术表现形态与汉文化符号表征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她认为,黔中屯堡人正是通过季节性、娱乐性的方式参与花灯艺术活动,且在具体的表演实践中相互体认自身的母源文化,并从中不断地接收作为国家意志的传统礼乐文化思想,继而表达他们对中央王朝的忠心以获得朝廷的信任。同时亦强化了黔中屯堡人的集体性的文化记忆和情感认同,最终使得花灯艺术能在黔中屯堡地区得以传延至今。
时间:
11月7日10:45-11:00
题目:
《河西走廊东部民间道教念诵类经韵地域属性研究》
发言人:
刘东兴,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现任职衡水学院音乐学院

河西走廊东部民间道教信仰氛围浓厚,民间道教经韵风格独特,念诵类经韵和诵唱类经韵既有较强的地域性特征,又有较强的超地域性特征。刘东兴博士从研究缘起、蒲氏“三声腔”视域下念诵类经韵地域属性研究、甘鄂赣三地经韵旋律曲调音乐元素比较研究、河西走廊东部道教经韵南方音乐风格原因探析等四个方面进行论述,认为河西走廊东部民间道教念诵类经韵音乐元素具有南方道教经韵音乐特征,经韵曲调元素与龙虎山与武当山道教经韵关系密切。
时间:
11月7日11:00-11:15
题目:
《“秦筝归秦”之“归”新解》
发言人:
马欢,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北方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副教授

“秦筝归秦”理论与实践自20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活跃于筝坛,对于陕西筝乐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这是一项伟大创举,对于陕西筝派的产生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马欢博士从“秦筝归秦”理论的背景、“秦筝归秦”的理由和重解“归”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她认为,“秦筝归秦”之“归”最伟大的意义并非“回归”,而是一种具有复兴的伟大的再创造,这将成为当代陕西筝继续走向辉煌的理论支撑。“秦筝归秦”理论与实践为现当代筝乐增添了新的风格,增加了新的流派,引领着陕西筝乐的复兴与创新。
评议环节
时间:
11月7日11:15-11:35

针对陶雅博士的宣讲,张君仁教授指出:“首先,今天的宣讲比文章要好,主题集中,表述清楚。但是就论文本身来说仍存在用词不当的问题。其次,文章中和今天的表述中都存在语意矛盾以及表述不当的问题。如文中提到的‘音乐的表现,及表现下隐藏着的音乐作品’,这句话尽管做了注释,但音乐表述过程本身就是音乐作品的表达,它不是隐藏起来的动作。文中类似于这种表述的地方还比较多。”最后,张君仁教授建议:“文章要再凝练一些,在一篇文章或一个段落中就一个问题把它说通说透,而且要牢牢抓住主关键词来进行说明。另外表述时用词、概念要多加注意”。
针对刘芳博士的文章,张君仁教授首先给予了肯定,“我觉得这个选题很好,题目也很好,在研究当中用的几个概念我也很感兴趣。一个是‘在地化’,当我们研究‘在地化’的时候会牵扯到两个概念,一个是传入方,一个是接受方。这两个身份在不断变化中方能探索到文化的传入与接受问题。此外还要思考,除了传入方和接受方,有没有介乎于两者之间,或者将二者身份合为一体的一方?”张君仁教授认为“可能会有的”,并列举东干人的事例进行说明。最后,张君仁教授表示“文章分析地比较到位,从形态、文化等几个方面都进行了分析。任何一个民族或区域文化在自身特征之下,一定接受了其他文化形态的东西,所以我觉得你的研究很有意义,如果考虑的层面再多一些,研究就会更好。我很期待你的博士论文”。
针对刘东兴博士的论文,张君仁教授就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首先,文中对‘河西走廊东部’没有进行界定。因为河西走廊本身长度一千多公里,东部肯定不是嘉峪关以外,应该主要指的是张掖和武威一带。第二,我们在进行音乐本体分析的时候,要分析哪些音乐或者要素是外来的,哪些要素是本地的。使用宽窄声韵从文章中来看是比较有效的,但在以后的旋律研究中可以吸收学习更多的旋律研究方法进行相互印证。第三,文章主要告诉读者它是什么以及相互交流的过程,如果能在南北方道教音乐文化交流的历史线索方面进行更细致地描述可能会更好。”
针对马欢博士的论文,张君仁教授表示:“首先,今天的发言比文章主体缩减很多,文中涉及很多问题,但都不是很到位。比如文中提到五大筝派、秦筝概念等,这些问题都可以分开单独论述。其次,文中提到榆林小曲的筝就是秦筝,我觉得未必。因为榆林小曲本身就是在榆林做官的达官贵人从南方带过来的,所以我们不能那么肯定地说榆林小曲的筝就是秦筝。第三,从题目上来看,《“秦筝归秦”之“归”新解》的意思是作者要对它进行新的解释,但似乎文中表述并不足够。因为按照文章的书写逻辑,应该是先告诉读者原来人们认为“秦筝归秦”是如何理解,都有多少种说法,然后再提现在我认为那些说法都有失偏颇,我的理解可能更加接近事实。”
“第四,文中提到:‘秦筝归秦’之‘归’不是回归,而是传统与经典的延续,这是一种表述。第二种表述是:‘秦筝归秦’之‘归’不是回归,而是一种具有复兴的再创造。这两者本身是矛盾的,从整个研究来看,我更倾向于第二种表述,它是一种复兴。最后,文中还说秦筝‘并非秦地音乐风格的代表’,我认为秦筝很有可能就是秦地风格的代表。”
自由交流环节
时间:
11月7日11:35-11:45
李明明博士:
“我是张老师2013年毕业的博士生,我的硕士论文也是关于河西走廊道教音乐的研究。刚才刘老师的宣讲中说道他认为相关地区的道教音乐是属于正一派的,但是我在甘肃沁阳一带调查的时候发现,他可能不是正一派的,而是全真派的。”
刘东兴博士回应:
“我考察的范围是在河西走廊东部。我发现河西道士平时是在家里的,他们都说自己是正一的,也是跟着师父进行学习的。这些民间的道士跟谁都学,跟着全真的就学全真的,跟着正一的就学正一的。他们自己都说自己是正一派的,所以我就暂时把他们归到了正一派。同时,有些学者把正一派也分为两类,一类是住观的,一类是住家的,所以民间的道教音乐风格会更加复杂。我的研究是专指念诵类经调,并把其中一些经调拿出来记谱。我猜测有些曲调可能具有超地域性甚至泛地域性,它们并不是属于哪一个地区的。有些问题不在我这篇论文的涉及范围之内,将来有机会再进行深入研究。”